TI 杯2019年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綜合測評實施辦法與紀律規定
2019年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綜合測評實施辦法
“綜合測評”是2019年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評審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是“一次競賽二級評審”工作中全國專家組評審工作的一部分?!熬C合測評”的具體辦法如下:
1.全國競賽組委會委托各賽區競賽組委會實施“綜合測評”,并在全國專家組指導下完成組織和評測工作,屆時全國專家組將委派專家參加。
2.綜合測評的測試對象為賽區推薦上報全國評獎的優秀參賽隊全體隊員,以隊為單位在各賽區以全封閉方式進行,測試現場必須相對集中。
3.綜合測評采用設計制作方式,測評題目與評分標準由全國專家組統一制定,各隊設計制作時間統一為8月19日8:00~~15:00。
4.綜合測評使用的電路板及器件由全國競賽組委會統一提供;電阻、電容等元件由各賽區實驗室準備。
5.綜合測評現場各隊不能上網、不能使用手機。
6.各隊綜合測評作品在測試完畢后必須統一封存在賽區,以備復評調用。
7.“綜合測評”評分及其最低分數線劃定事宜由全國專家組負責,滿分30分。超過最低分數線的作品,按實際得分入全國評審總分。
8.綜合測評需要的主要物品由全國競賽組委會提前寄給各賽區組委會指定接收人,所寄物品必須在8月19日7:00后拆封,拆封前需由全國專家組委派專家負責查驗。
8月19日7:30綜合測評題目將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各賽區指定接收人。題目下載打印后復制,于8:00發給參加綜合測評的各隊。8月19日14:30綜合測評測試記錄與評分表將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各賽區指定接收人。
8月19日15:00綜合測評參賽隊設計制作結束后,各賽區組織的綜合測評專家組立即按綜合測評題目和要求進行嚴格的測試與記錄。各隊需至少3名專家負責測試記錄,并在一張綜合測評測試記錄表上同時簽名。
8月20日(以郵戳為準),各賽區組委會必須將各隊的綜合測評測試記錄與評分表和設計報告密封好用快遞寄送或派專人報送全國競賽組委會秘書處指定地址和收件人(詳見競賽實施過程說明)。
9.全國專家組委派專家要按照“綜合測評實施辦法”、“綜合測評紀律與規定”和“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專家組工作規程”的各項要求,實施監督檢查與記錄,并作為綜合測評的評分依據之一。
綜合測評紀律與規定
1.各賽區推薦的優秀參賽隊(以下簡稱推薦隊)全體隊員必須按統一時間參加綜合測評,按時開始和結束綜合測評。綜合測評期間,參賽隊學生可以自帶并使用紙質圖書資料,但不得攜帶電子資料,不得使用計算機網絡資源,不得以任何方式與隊外人員進行討論交流。如發觀教師參與、他人代做、抄襲及被抄襲、隊與隊之間交流、不按固定時間結束綜合測評的,將取消其測評與全國評獎資格。
2.在綜合測評期間,推薦隊員的手機、個人計算機、移動式存儲介質、開發裝置或仿真器、“單片機最小系統板”、元器件和測試儀器等一律不得帶入綜合測評現場,否則取消測試資格。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全國專家組工作規程(節選)
2.綜合測評原則上在一天內完成,其全程包括:發題、學生制作、專家測試、記錄封存四個環節。委派專家應忠于值守,全程監控四個環節,必須監督賽區對綜合測評記錄的封存并簽字,并監督賽區對全部綜合測評作品進行集中封存并簽字。
3.委派專家應嚴格監督執行全國專家組綜合測評標準,不負責解釋綜合測評的題意、測試方法等問題。委派專家不得無故離開綜合測評現場,確需離開的不得超過20分鐘。
委派專家與學生一同用餐。
全國大學生電子設計競賽組織委員會
二0一九年八月八日